近日,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陈靳乡某小学老师的求助“学校院内发现一只‘大个’猫头鹰,怎么赶也飞不走。”接报警电话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仔细查看其体态特征,初步辨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经仔细检查发现这只雕鸮左边翅膀处有明显外伤为避免其再次受到伤害民警在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消毒处理成功在林区将其放归野外近年来,隆德县植被恢复迅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增多,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极大地提高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创造了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为林区的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隆德公安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