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鲁迅这个人,如果让你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百分九十的现代人都会说:严肃、教科书式、不苟言笑……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了解鲁迅来自于,从小到大课本里的背诵全文,还有那张带小胡子不苟言笑的大头照。
但事实上,这是对他最大的误解。陈丹青在《笑谈大先生》里说,喜欢鲁迅,是因为他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所谓好玩,是清醒中不失趣味,毒舌中不失幽默。
相声艺术家于谦老师,有被大家津津乐道的人生三大喜好:抽烟、喝酒、烫头。而在我看来,鲁迅先生也有津津有味儿的人生三大喜好:抽烟、写作和搞笑。
他的幽默,在文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鲁迅,原名周树人,艺名周怼人。文字是鲁迅的怼人神器,每每读来都让你觉得深刻又有趣。鲁迅那个年代如果有微博,他一定是第一大段子手.随便一句话就能上热搜,随便一篇文保证十万加。他给文章起的标题,比我们苦思冥想的那些逗多了。
比如《人心很古》,比如《一思而行》。人家说人心不古,他就说很古。人家说三思而后行,他说一思就够了。他还有一篇文章叫《论“他妈的!”》。光看标题,就觉得想笑。《论“他妈的!”》里,其实鲁迅是在批判某种国民性,可是到了结尾,他却话锋一转: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你瞧,鲁迅看的多透,就跟现代生活中,妻子明明满心的爱意,嘴上却骂丈夫“死老头子”一个样。陈丹青说,一个愤怒的人同时很睿智,一个批判者同时心里在发笑,那么他的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学。
说一个笑话,就能讲一个道理,这种境界只有鲁迅才有。小时候读不懂的文字,现在用成年人的思维和阅历再回头看,才明白鲁迅先生是个多么有幽默感的人。他嫌你写的文章水平不高,他会说:“我佩服诸公的只有一点:这种东西居然也有发表的勇气。”他怼熊孩子时会说:“小时候,不把他当然,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
他怼键盘侠或者杠精时会说:“厨子做菜,有人品评他坏,他顾不应该将厨刀铁斧交给批评者,说道你试来做一碗好的。”他还说:“我总觉得我的灵魂有毒。”我倒觉得鲁迅的文字有毒,让人看完又想笑又想鼓掌的毒。
他的有趣,在于和朋友之间的相处
朋友眼里的鲁迅,才不是硬邦邦,一天到晚板着个脸的人。当年每个认识鲁迅的人提到他,评价都是:诙谐幽默,喜欢开玩笑。
夏衍说——鲁迅幽默的要命。唐弢说——每次鲁迅来他家,总是一进门就轻快的在地板上转圈,打旋子。鲁迅打着圈,一路转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在桌面上,手里端支烟,嬉笑言谈。那个画面,简直就是一个插科打诨,嬉笑怒骂的个性少年。
章衣萍的太太回忆说,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鲁迅玩,瞧见老先生正在往家走,就隔着马路喊他。鲁迅一直没听见,大家就撵到他家门口,说:“嘿!对着你喊好多声了呢!”结果鲁迅回答:噢!噢!噢!噢!噢!别人纳闷,你干嘛连续说这么多噢。鲁迅笑着说:“你不是叫我好多声了么,那我得都还给你呀”。
鲁迅就是那种随时随地跟身边人开玩笑的人。就连送本书,都要顺便来点儿小幽默。他有位好朋友叫川岛,刚结婚,于是鲁迅送给他一本书。他在封面上题词写道:“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咱们现在人赠书,哪有这么说话的。可是你再仔细读读,就能感觉到,鲁迅一个玩笑里,一边肯定着朋友的甜蜜幸福,一边送出了最有深度的祝福。
对待朋友最高的境界在于,幽默中不失真诚,调侃中不失尊重。做鲁迅的朋友,一定是每天都很开心的那种。
他的有趣,在生活细节的点点滴滴
鲁迅有个爱好,是给别人起外号。每次都能让大家觉得,贴切又好笑。当年他在三味书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有一次,先生出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同学答不出来,就让鲁迅给支招。结果只有鲁迅说:“那就对‘四眼狗’好了。”同学傻傻地信了,对了回去,结果先生气到不行。因为先生是近视眼,当时就带着眼镜,这不是嘲讽人家么?鲁迅恶作剧完成,一边用书挡住脸,一边憋着狂笑。
还有一次,他看到女生总是哭,便给对方起了一个特别惟妙惟肖的外号,叫四条。别人问为什么,他说:“女生一哭,眼泪、鼻涕齐下也!不是四条吗?”我猜听到这种形容,大概那个女生也会破涕为笑。别人都在假正经,那我只好假装不正经。
除了在学校里是幽默达人,鲁迅在家里,也是随时随地能蹦出段子的人。有一次,儿子海婴想吃他手里的沙琪玛,就问他:“爸爸能吃吗?”结果鲁迅的回答让人喷饭:“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果然是文字大师,一句简单的话都能调侃出另一种趣味来。
鲁迅的长孙周令飞曾说:“鲁迅跟我们课本里面看到的那种,非常严厉,眉头紧锁,特别可怕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他是非常慈祥幽默的人。”是啊,鲁迅好玩了一生一世,结果很多人却把他看成了一个苦大仇深,一天到晚发脾气的人。都是教科书惹的祸。明明他就是一个很逗很酷,一天到晚讲冷笑话的人呐。
他的有趣,在于他的自然与童真
有些人的有趣,是骨子里自带的,无论多大年龄,都始终如影随形。鲁迅就是那种,始终童心未泯的人。有一次鲁迅正在写文章,外面的猫却叫个不停,弄得他很烦躁,思路屡屡被打断。这可怎么办好?很生气,又不能伤害小动物啊。
这时候,鲁迅看到了手边那个装了50支烟的铁皮烟罐,他拿起烟,对着那个让他闹心的猫咪,一根一根不停发射。一个黑胡子老头,对着猫咪无可奈何的样子,这严肃的人设要崩塌啊。
还有一次,女师大校庆,大家聚在一起搞文艺汇演。当时已经四十多岁的鲁迅被大家强迫表演节目。但鲁迅其实根本不擅长唱歌跳舞,无奈大家起哄想看大神表演。鲁迅只好硬着头皮上,他说他要演独舞。上台以后,一点儿节奏感都没有,他抱着一条腿,在场内胡乱蹦跶,但他毫无偶像包袱,不拘泥于师长形象。结果大家都特别喜欢,笑声连连。鲁迅呢!在哄笑声中,蹦跶地更起劲了。
真正活得有趣的人,不端着不拘束,放得开自己,也更懂得自嘲。当年广州的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希望鲁迅给他们的创刊号题个词。能当名人背书,还能冲冲销量。结果鲁迅却说:“要刊物销路好也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他就是特别了解大众痛点的人,还能随时随地用幽默来解决问题。
陈丹青说:“我们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了他的犀利或者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为老先生不流露。这不流露,是一种得意,一种玩的姿态,就像他讲笑话,自己是不笑的。”是的,最低级的幽默,是笑话还没讲,他自己先笑趴下了。而最高级的幽默是,他不笑,你却笑到前仰后合。鲁迅显然是后一种。
胡兰成说:“鲁迅先生经常在文字里装的呆头呆脑,其实很刁,他真正的可爱之处,是他的跌宕自喜。”什么叫跌宕自喜?说白了就是好玩。这便是鲁迅最珍贵的地方。
现代人喜欢王小波,因为他不管是情书还是小说,都写的无比真实有趣。我们喜欢一个人,表面上也许是因为这个人好看,或者条件好。但实际上骨子里的趣味,才是一个人的核心竞争力。
唯有有趣,才是治愈这无聊世界的良药。唯有有趣,才能成就疲惫里的英雄梦想。唯有有趣,才是一个人的顶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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