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代人歡喜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陳

他長得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摩登……五四中國相較于大清國﹐何其摩登﹐可是你比比當年頂摩登的人物﹕胡適之﹑徐志摩﹑邵洵美……魯迅先生的模樣既非洋派﹐也不老派﹐他長得是正好像魯迅他自己。

——陳丹青《笑談大先生》,刊登於《今天》年第三期秋季號總第70期

▎笑談大先生(上)

今天在魯迅紀念館講話﹐心裡緊張——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講到一半﹐他要是走進來怎麼辦﹖其實﹐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因為我知道﹐我們根本休想見到魯迅先生了。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其實在今天的社會尺度中﹐魯迅是最不該被談論的人。按照胡塞爾的定義﹕“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魯迅的性格﹑主見﹐不管哪個朝代﹐恐怕都是“壞公民”。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吃魯迅飯的專家﹐據說仍有兩萬人。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每次我讀到這類文章﹐總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丟了一樣。可是翻開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一讀下去﹐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裡抽煙﹐和我面對面﹗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沒有專門談論的資格。今天孫館長孫郁先生給我大面子﹐叫到這裡來﹐怎麼辦呢﹐自己想個話題講﹖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麼意思要來講﹐一到魯迅家﹐就嚇得不敢講﹔講魯迅先生﹖那麼多人已經說過他了﹐還有什麼可講﹖

所以你在魯迅紀念館不談魯迅﹑談魯迅﹐我覺得都不恭敬﹐都為難。

我知道自己是屬於在“魯迅”這兩個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係才好開口談魯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麼私人關係呢﹖說是讀者﹐魯迅讀者太多了﹔說是喜歡他﹐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都有人喜歡﹐那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最後我只能說﹐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這是有區別的。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戀人﹑老朋友﹐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出於什麼理由﹖是怎樣一回事﹖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單”中﹐絕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偉大的畫家﹑音樂家﹑作家。在這些人中間﹐不知為什麼﹐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自以為頂頂熟悉的一位﹐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而是因為他這個人。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認識的人﹐同時又討厭他們﹐因為他們的回憶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除了極稀罕的幾篇﹐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愛農﹑韋素園﹑柔石﹑劉半農等等﹐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我立刻變成他本人﹐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范愛農》﹐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每次讀﹐都會討厭這個傢伙﹐然後漸漸喜愛他﹐然後讀到他死掉——屍體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心裡難過起來。

我們這代人歡喜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我小學畢業﹐文革開始﹐市面上能夠出售﹑准許閱讀的書﹐只有毛澤東選集和魯迅的書。從五十年代開始﹐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塊大牌坊。這是另一個大話題﹐今天不說。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溯同志批評魯迅的文章﹐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我猜﹐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其實﹐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住在弄堂裡﹐“渾身痱子﹐一聲不響”﹐也有許多人討厭他。我就問自己﹕為什麼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今天我來試?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魯迅五十歲時的照片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文革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裡面每隔幾頁就印?一位中國五四以來大作家的照片﹐當然是按照五十年代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魯﹑郭﹑茅﹐巴﹑老﹑曹”之類。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平心而論﹐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模樣﹐各有各的性情與份量。近二十多年﹐胡適之﹑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的照片﹐也公開發佈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尤其胡適同志﹐真是相貌堂堂﹐如今我們新時期新文學男男女女作家群﹐排得出這樣的臉譜嗎﹖

可是我看來看去﹐看來看去﹐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兩代人﹐單是模樣擺在那裡﹐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聯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發佈了陳公博﹑林柏生﹑丁墨村﹑諸民誼押赴公堂﹐負罪臨刑的照片——即便在喪盡顏面的時刻﹐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他們丟了民族的臉﹐卻是照片上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我斗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我們可能有資格看不起漢奸﹐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其中還有一幅珍貴的照片﹐就是被押赴法庭的周作人。他穿件乾淨的長衫﹐瘦得一點點小﹐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脫。你會說那種神色態度是強作鎮定﹐裝出來的﹐好的﹐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鏡頭前面裝裝看﹐看能裝得出那樣的斯文從容麼﹖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嘆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

到了年﹐文革後第一次文代會召開﹐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胡風﹑聶甘弩﹑丁玲﹑肖軍……一個個都是劫後余生。我看見什麼呢﹖看見他們的模樣無一例外地坍塌了﹐被扭曲了。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一個人模樣給弄成那樣子﹐還不如長得醜陋﹐猶不如法庭刑場上的漢奸們﹐至少保留了相貌上那點最後的尊嚴。這批代表索性不是著名文藝家﹐倒也罷了﹐現在你看看﹐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所以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他們帶著自己受盡侮辱的面相﹐還居然去參加文代會﹐本身就是再次確認侮辱。那樣的會議﹐魯迅會去嗎﹖

這時我回頭看看魯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不一樣。這張臉非常不賣帳﹐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裡卻透著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麼表情﹐就那麼對著鏡頭﹐意思是說﹕怎麼樣﹗我就是這樣﹗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付樣子﹐你能想象麼﹖

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銜接著西方十八九世紀。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斯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樣子﹐二十世紀的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四運動鬧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比他更有份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歷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瘦弱﹐穿件長衫﹐一付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他要是長得跟肖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扎克那麼壯碩﹐便是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著于右任張群那樣的長鬍子﹐或者象吳稚輝沈君儒那樣光腦袋﹐古風倒是有古風﹐畢竟有舊族遺老的氣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摩登……五四中國相較于大清國﹐何其摩登﹐可是你比比當年頂摩登的人物﹕胡適之﹑徐志摩﹑邵洵美……魯迅先生的模樣既非洋派﹐也不老派﹐他長得是正好像魯迅他自己。

我記得七十年代《參考消息》報導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嘆其風貌﹐說是在你面前﹐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確是說出一種真實。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佔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裡的儒雅凝煉﹐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準確形容為“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這也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七彩給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的模樣擺在一起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多少年來﹐魯迅這張臉是一簡約的符號﹑明快的象征﹐如他大量的警句﹐格外宜于被觀看﹑被引用﹑被銘記。這張臉給刻成木刻﹑做成浮雕﹑畫成漫畫﹑宣傳畫﹐或以隨便什麼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出現在隨便什麼媒介﹑場合﹑時代﹐均屬獨一無二﹐都有他那股風神在﹐經得起變形﹑經得起看。延安時期粗糙的魯迅木刻肖像﹐老先生出殯時遊行隊伍捧扶的大肖像﹐文革時期被百般誇張的魯迅像﹐都並不像他﹐然而魯迅的形質與神采總能穿透筆墨的歪曲﹐撲面而來﹐宣稱這是他自己的容顏﹐不曾遺失﹐不曾貶損﹐不曾消淡。他的容顏在他殞滅後繼續活在無數圖像中﹐以至這些圖像竟能被任意引用的方式﹐繼續捍衛他那張臉。

不是隨便哪張臉能夠蘊藉著這種如“命運”般難以左右的圖像效應。你試將其他五四名流的臉拿去作圖像任意弄弄看﹐就顯得平凡﹑突兀﹑不配﹐即便魯迅兩位兄弟的面相都與大哥相象——早年的作人還曾蓄過和魯迅一模一樣的八字須——然而畢竟弱幾分﹐有如斑痕淺跡﹐是會被韶光與媒介淘洗隱沒﹐模糊不清的。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歷史已經給了魯迅莫大的地位﹐他的模樣被印刷媒體引用太多了﹐早經先入為主成為後世公眾的視覺符號。是的﹐很可能是的﹐但這形像效應是互為因果的﹕時代凝視這形像﹐因這形像足以換取時代的凝視﹐這乃是一種大神秘﹐儼然宿命﹐而宿命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鬍鬚﹐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鬍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般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妥斯托耶夫斯基一付苦相﹑尼採一付凶相﹑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般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肖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是他看得起肖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麼﹖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只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並不能證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證得同意﹐自己說說而已。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太輕佻﹐是現在小青年的口頭禪﹐形容魯迅先生﹐對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魯迅說不定會同意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麼意思呢﹖我試著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是“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不知寬容﹐是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綜合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都肯定魯迅是個很兇﹑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地平實看待他﹐將他放回他生存的年代和“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涂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那麼﹐仔細看來﹐在他先後﹑週圍﹐可稱斗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斗袁世凱﹐魯迅就很激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啟超鼓吹共和﹑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陳獨秀創建共產黨﹐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這些人物不論成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楊杏佛﹑李公仆和聞一多﹐更別說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則要論膽量﹐論行動力﹐論獻身的大勇﹐論犧牲的壯烈﹐更在魯迅之上。即便右翼陣營﹐或以今天的說法﹐在民國“體制”內敢於和最高當局持續爭斗﹐不假辭色的人﹐就有廖仲凱﹑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長串名單。據說傅斯年單獨扳倒了民國年間兩任財政部長﹐他與蔣介石同桌吃飯﹐總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讓﹐居然以自己的腦袋來要挾﹐總裁也拿他無奈何——這種事﹐魯迅先生一件沒干過﹐也不會去干﹐我們就從來沒聽說魯迅和哪位民國高干吃過飯。

或者說﹐魯迅先生畢竟不是政治家﹐而是個文人﹑作家﹑思想家——這說法也對也不對。民國是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時代﹐書生問政﹐書生干政﹐多得是﹐譬如付斯年的本職就是教授。魯迅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不恰當。

要說斗士﹐我們先得假定魯迅鬥爭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錯的﹐魯迅也並不全是對的﹐如此﹐則當年和魯迅斗過較量過的大小“匹夫”﹐數也數不過來﹐他們也是“斗士”﹐也凶得很呀。我看過一本魯迅研究專著叫做《魯迅﹕最被誣蔑的人》﹐全是報告人家怎樣對魯迅咒罵批判吐口水。然而這本書的觀點仍設定魯迅的“政治上正確”。要知道﹐魯迅存活的年代是一個知識分子能夠公然互為論敵的言論空間﹐在魯迅與所有論敵的腦袋上﹐並沒有懸著一個龐大的﹐唯一的﹐裁斷所有言論是非的“政治上正確”。是的﹐那年代充滿拘捕與暗殺﹐魯迅曾經哀鳴﹕“我們活在這樣的時代﹗”然而老先生要是願意﹐無妨多活三十年﹐看看他的論敵或學生怎樣親手將他雙臂扭到背後﹐押進批鬥場﹐再把他腦袋摁到地上去——這副景象﹐是魯迅的論敵與學生們的真經歷呀。

長期以來﹐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麼﹖阿彌陀佛﹐還是將魯迅放回他詛咒的時代吧。在他的時代﹐他可以坐在藤椅上慢慢地抽煙﹐成天尋思怎樣做一個胡塞爾所謂的“壞公民”。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怎樣滋味﹐可見他預備吃苦頭。最著名的例﹐是他去楊杏佛追悼會出門不帶鑰匙﹐打算橫豎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打﹐挨過整﹐沒在班房裡蹲過一天。我們老是渲染他怎樣避難﹑逃亡﹐哪曉得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魯迅屬蛇﹐蛇最會逃﹐逃在租界裡。

總之﹐魯迅的時代﹐英雄豪傑愛國志士﹐多了去了﹐只不過五十多年來﹐許多民國人被我們貶低了﹑歪曲了﹑抹掉了﹑遺忘了……在我們幾代人接受的教育中﹐萬惡的“舊社會”與“解放前”﹐除了偉大的共產黨人﹐好像只有魯迅一個人在那裡左右開弓跟黑暗勢力斗。魯迅一再說﹐他只有一枝筆﹐可是我們偏要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像個在舞台上凶巴巴唱獨角戲的老武生……。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講魯迅﹐大有“以偏蓋全”之嫌﹐但我不管它。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好玩”的魯迅圖像看一看。

什麼叫做“好玩”﹖“好玩”有什麼好﹖“好玩”跟道德文章什麼關係﹖為什麼我要來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去除層層疊疊油垢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從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不斷不斷發笑﹐成年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確信﹐他這樣一句一句寫下去﹐明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裡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麼意思呢﹖沒什麼意思﹐但又有一層需要說﹐卻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麼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不恰當﹑不大方﹐都沒必要。而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特意搜尋著要去見一見的意思﹐倒也沒有”﹐好﹐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麼﹕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老先生當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麼寫了一筆﹐很輕﹐很隨意﹐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然而有這麼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吃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還有許多令人發噱發笑的細節——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兩句話﹐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我心裡笑起來。

太多了。在魯迅先生的所有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裡獨自“玩”。所以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處境就是很寂寞﹐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兇﹑很苦﹐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待續)

作者:陳丹青,年生于上海,當代最具影響力藝術家,作家,文藝評論家,學者。畢業于中央美術學院,年以《西藏組畫》轟動藝術界。出版《紐約瑣記》《退步集》《荒廢集》等十余部文學著作。

題圖:陳逸飛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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