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集中处置斤野生动物泡酒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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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杀害野生动物用以制作泡酒不仅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也存在较大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   3月21日下午,我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行现场会,对依法收缴的公斤野生动物泡酒进行处置,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蛤蚧条、眼镜王蛇7条、鹰类11只、褐翅鸦鹃10只、豹猫4只,灵长类动物3只、鸮形类动物12只;广西重点保护动物眼镜蛇57条、马鬃蛇50条、蜡皮蜥1条、花姬娃只。野生动物泡酒养生的偏方不仅可能有损身体健康还会因此触犯法律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希望全体市民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起对购买、消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对利用野生动物泡酒的另类养生说“不”!

来源

民生

编辑

晏泽

法律顾问:广西冠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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