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妄子按:女人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汉民族特有的一种陋习,是对女性生理和心理上的严重摧残。在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的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明朝时,它更成为坊间女子的时髦。清朝入关后曾禁止过汉人女子缠足,遭到了汉人的反对。康熙七年,一道开禁令使得一些满人女子竟也缠起了脚。清朝男人前脑剃光光、后脑留辫子,是遵照满人的习俗而来的,与汉族打头髻完全不同。清军入关后,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把剃发留辫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为了“辫子”曾有过“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惨杀,“辫子”不是我们祖宗留下的货色,而是外族在我们头顶上打下的一个火烙印。小脚与辫子皆为封建社会的余孽,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和社会的进步,两项陋习终于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小脚与辫子
松阳山城在民国初年大约也曾经有个一段时间搞过一番革新运动。我最记得清楚的要算那逢一逢六两个集市日子,在县衙门前不远的申亭社公亭前面的戏台上举行所谓通俗讲演。在这个讲演会上总有两个穿长衫的所谓“先生”人物,在那里向城乡赶集的人们演说。至于当时他们究竟说些什么东西,至今我完全忘却了,因为那时我还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初小学生,不过,这两个讲演人给我的印象和姓名都还记得,一个是矮子邵鹤斋,一个是酒鬼潘洪潮。
邵鹤斋原本是尼宗和尚学堂的老师,好像也曾一度教过我们算术。他究竟为了什么因缘由教师而变成讲演员,无从知道。邵先生是个矮子,比普通人要差半截高,有点像小人国的人一样。他说话的声音正像女人家,尖声尖气的,同时他又是个满脸麻子,走起路来两脚披开,一个八字形,单凭他这副模样。就能使人发笑,不过他能说会道,终究他曾在学校里当过教员,现在又是演讲员,在长衫队伍里也算出色人物。人家对他总是肃然起敬,尽管他的模样有些可笑。
潘洪潮是一个酒葫芦,好像成天里被酒灌醉了似的,通红的脸孔,加上一个腓红的酒糟鼻,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说话声音倒十分洪亮,和人说不上几句话便哈哈大笑了。他为人乐观。他的大儿子是一位辛亥革命攻打南京牺牲的烈士,他就顶着烈士父亲的头衔,出入于全县士绅之间。
邵鹤斋和潘洪潮这两位演讲员倒是一对好搭档。尽管他们所说的东西,人家未必能完全听懂,可是,他们有时很有一些深入浅出的比喻十分动人,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甚至是山里人都是很高兴听他们的演讲的。
记得有一次市集的日子,申亭社公亭戏台的前柱上早已挂出了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一个引人入胜的题目:“小脚与辫子”。邵、潘两位演讲员还没有出场,而戏台下却站着许多听众,已是十分拥挤,比看戏文还热闹些。
邵鹤斋本来走的八字步,说话声音又像女人,他今天又说的“小脚”这个题目,自然轰动一时。人们还没有听他的讲演,一经联想,便滑稽得心里发笑。果然,正当邵鹤斋一在戏台上出现,正像相声演员,那种形象已博得听众的欢乐了。
邵鹤斋站在戏台上,一开口,首先描述“小脚”女人走路痛苦。他不仅嘴说,简直学习“小脚”女人走路的姿势来,凭他那副短矮臃肿的身材和尖叫的声音,再加上扭扭怩怩的小脚走路的模样,这么一配合,就立刻引起听众的哄笑。可是,邵鹤斋一本正经,没有半点笑意,而且还板起严肃的面孔,再描述女孩子们在母亲的严厉威吓下开始进行缠足。他绘声绘色形容缠足的整个过程。当他说到女孩子们的嫩脚板一经用长布条缠束起来,一天缠紧一天,一直把嫩脚板缠得变形,直到五个脚趾有四个压在脚板下,脚背的骨骼也折断了,这样就是变成一个小脚了。
邵鹤斋说到这里,真是凄惨动人,他甚至学着女孩子在缠足时的哭泣声,而且,邵鹤斋更用低沉的声音问道:
“诸位!一个活泼泼的孩子就这样成了残废人了!救救孩子吧!”
邵鹤斋反对缠小脚的演讲,只是朴朴素素地用形象的事实控诉这个陋习,最后他还亲切而又严肃听众说:
“诸位!你们家里有多少‘小脚’?做做好事,让他们放脚罢!”
真奇怪,他这几句问话,却问得听众们哑口无言,哄笑的人也没有了。
正在这静穆的刹那间,潘洪潮霍地从座位上站起身来,他一边向戏台前走,一边故意在后脑壳摸来摸去,活像摸“辫子”一样。人家早知道他今天说的是“辫子”问题,但他自己却是剃得精光的和尚头。他这一动作显得滑稽笑涕,马上引得听众的纵声大笑了。潘洪潮知道他自己这个小动作,一下子,抓住了听众们的情绪,这是他作为一个演说家的本领处。
“诸位!你们今天有没有带“辫子”来?”
潘洪潮一开口便用洪亮的声音问,这一问马上发生了效力,当真,听众们互相观望,看看谁的后脑壳还留着那根臭“辫子”。
要知道:我们松阳这个山城,在辛亥革命后,不少人是剪了“辫子”的,虽然曾经有过大地主黄秋江为了一根“辫子”被军政府罚款五万五千元的故事,但“辫子”同样没有绝迹。其实,民国成立以后,在松阳几乎万事都照旧,剪“辫子”也只是一时热闹,过后也没有人念起,一个人有辫没辫毫无关系。这个山城像千年的一塘死水,只一块石子丢进去,微波略起罢了。不一会,仍复死水沉沉。如今每逢市集,“辫子”依旧到处吃香。
显然,潘洪潮关于“辫子”的讲演,还是很时髦的议论题目。潘洪潮摆出民国先烈的老子架势,开口滔滔不绝演说起来。他首先讲“辫子”的讨厌处,一是“辫子”邋遢生虱子;二是甚至梳头浪费时间;三是做事不方便;四是如果和人打架,容易被对方抓住不放,到底要吃亏。大家一听到打架抓“辫子”,几乎人人都有这个经验,便忍不住放声大笑了。
潘洪潮在听众大笑声中,还一本正经的说到“辫子”的来历。他说,我们的祖宗一向高兴地把头发结成头髻,拴在脑壳顶上,只有满洲统治我们的时候,才下令打“辫子”,不过,梳打辫子和打头髻究竟谁好谁坏也难说清,只是“辫子”象征我们是做过外族奴隶的一个标志罢了。为了“辫子”曾有过“扬州十日”的惨杀,“辫子”不是我们祖宗留下的货色,而是外族在我们头顶上打下的一个火烙印。
潘洪潮慷慨激昂的演讲到此为止。他最后只要求那些没有剪掉“辫子”的同胞们:“别再留下这一条辫子了!”
“小脚”和“辫子”这一场讲演,在童年的记忆中是深刻的,至今好像仍在目前。邵鹤斋和潘洪潮这两位先辈也还活在我的记忆之中。(完)
前清的辫子
三寸金莲
从发髻到辫子的演变
长按图片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