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公安交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12日,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及时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移交给林业部门,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日上午12时许,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龙居菜市场附近执勤时,一名小朋友将一只受伤疑似猫头鹰幼崽的动物送到执勤民警手中,请求民警救助。据了解,小朋友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这只疑似猫头鹰幼崽的动物从树上掉了下来,由于翅膀受伤无法飞行,考虑到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便将该动物交到执勤民警手中。执勤民警及时联系了林业部门,最终确认了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前,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已对受伤的猫头鹰幼崽进行了进一步救助,并表示待猫头鹰伤势恢复,就会将它放归大自然。警方提示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在此,为此次救助猫头鹰幼崽的小朋友点赞。同时请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旦发现后要及时放生,还它们一片自由驰骋的天地。

丨文字:蓝文浩

丨图片:交警大队

丨美编:蓝文浩

丨初审:周梦楠

丨复审:黄勇

丨终审:陆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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